中央文件定调,这些信号太重要了
中央文件定调,这些信号太重要了
最受瞩目的改革文件,终于揭开面纱。
财税改革方面,文件强调增强地方财政独立性,拓宽地方税基,并适度扩大地方对税收管理的权限。此外,文件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动消费税在征收环节后移并逐步下放至地方,同时,致力于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
在人口战略方面,文件提出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并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此外,文件鼓励相关公共服务随地走,以促进城乡、区域人口的合理集聚和有序流动。
在区域发展层面,文件建议构建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稳妥推进人口小县结构优化,并赋予特大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匹配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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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些改革,影响有多深远?
这些改革,影响有多深远?
新一轮财税改革,地方迎来新税收体系。
土地财政消退,地方政府亟待寻找新的替代税源,消费税、房地产税、资本利得税等成为焦点。
先看消费税。根据文件,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从生产地向消费地推移,并逐步转至地方。
消费税“后移”,这一变革意味着消费税将由生产地转向消费地征收,从生产地转向消费地征收,在哪里消费就归哪里所有;而下划地方,指的是纯100%的中央税,将变成央地共享税。
若仅将50%的税收下划给地方政府,仍将带来近万亿的税收增量,这部分增量有望被消费地所获得。
消费税主要针对烟酒、石油加工品、奢侈品等商品征收,其生产地与消费地征收的差异巨大。
举个简单例子,贵州茅台,如果消费税按照生产地征收,贵州能拿到大头,而如果按照消费地征收,在广东消费就大部分分归广东。
我们之前的分析表明随着消费税的调整和分配,广东、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区可能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这些地区不仅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和消费大省,或者这些特点集中于一身。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烟酒主要产地的云南、湖北、湖南、上海等地,其收益可能未能达到预期。
此外,关于房地产税的改革也在文件中被提及,目标是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尽管官方报告中未明确提及“房地产税”这一词汇,但众所周知,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核心正是这一税种。它被广泛认为是替代传统卖地收入的一种全新模式。
原本有预期表明,房地产税最快将在2025年前出台。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剧烈波动,加之担忧新的税种可能对市场造成额外冲击,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税种的实施不会草率行事,其落地时间恐怕将更具审慎地被推迟。
再看资本所得相关税收。
在审视资本利得税收问题上,文件的出台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晰的税收政策规范图。它不仅强调了劳动性所得的统一征税模式,还深化了税收征管的改革。
近期,新版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五大所得类型的展示: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对比以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焦点主要集中在工资、劳务报酬和稿酬等方面。然而,未来的税收重点将逐渐转向经营收入、资本利得和财产所得。这一转变,无疑体现了我国税收政策对于多元化所得类型的关注和规范,也预示着税收征管的深度改革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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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越来越近了。
文件指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目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2.9亿人,占全部人口比重首次突破20%。
人口老龄化,是难以逆转的趋势。影响之大,不局限于经济,更直接的冲击在于养老金。
为解决养老金问题,我国已拿出一系列政策储备,包括养老金调剂及转移支付、划拨国资财政补贴、延迟退休。
其一,养老金转移支付,广东等经济大省成为最大贡献者。
在我国,由于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繁荣程度、人口结构乃至人口流动性存在显著差异,养老金的状况也呈现出极大的地域性差异。一些东北和中部省份面临着养老金支出的巨大压力,部分省份甚至已经消耗掉了其历史累积的结余,而经济大省如广东则仍然保持相对的富裕。
为了弥补这种不平衡,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应运而生,通过经济发达省份的上缴,以填补欠发达省份的财政缺口。
近几年的数据显示,广东、北京、福建、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东部七省份成为净贡献者,其中广东的贡献尤为突出。
自2018年以来,广东累计净上缴养老金近4000亿元,这一数字几乎等于其他所有省份净上缴之和。广东不仅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位居净贡献首位,也在养老金转移支付上获得了“第一大省”的称号。
其二,财政补贴、划拨国资充实养老金,正在成为惯例。
财政和国资及其营收,都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因此,用来充实养老金是理所当然的。
财政补贴早已实施,而国资划拨则在2021年正式实施。虽然目前的规模并不算太大,对于平衡养老金的收支缺口仍然作用有限,但这毕竟是迈出了第一步,未来的可能性将是无限的。
其三,渐进式延迟退休已在路上,未来退休年龄或延迟到65岁。
无论我们是探讨转移支付还是国资划拨,这两种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且都难以脱离宏观大环境的制约。在这样的背景下,延迟退休似乎成为了一种不得不考虑的终极策略。
延迟退休的初衷,不仅仅在于延长职工缴纳养老金的时间周期,更在于推迟他们领取养老金的时刻。这样的举措,无疑是一石二鸟,甚至可以说是利国利民的多赢策略。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延迟退休所涉及的范围广泛,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因此,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尽管如此,根据最新的改革规划,未来几年内,延迟退休可能会有所动作,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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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向何处去?
重要文件指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这是历次同期重要会议,对房地产着墨最多的,且涉及保障房、楼市调控、预售制度、房地产税收、土地制度等多个方面。
这背后,与当下房地产面临的历史性变局不无关系。在主要产业中,房地产已经连续多个季度出现负增长,从经济增长的支柱变成拖累。
房地产要稳住,不仅因为对宏观经济有着全局重要性,更因为它与居民财富息息相关,没有任何产业能轻易替代。
面向未来,房地产政策或将出现哪些大变局?
其一,楼市调控相关限制政策,或将全面取消,史上最宽松时代正在到来。
实际上,在此轮政策调整之前,除了北上广深、天津、海南、雄安新区这五个地区外,其他城市已全面叫停了购房限购令。与此同时,限售和限贷政策也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与此同时,国家收储制度应运而生。据悉,针对商品房库存较高的城市,政府有望实施定向收购,按照合理的价格购置部分商品房,以充实保障性住房供应。
其二,房地产预售制度,也将迎来变革。
近年来,关于取消公摊面积和改革预售制的呼声此起彼伏。
预售制,亦称“卖楼花”,使得开发商能在竣工前就实现资金回笼,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这也是房地产高周转模式得以形成的根源。然而,这种模式却将所有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
预售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不仅所见不能所得,偷工减料、“货不对板”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烂尾工程,业主往往束手无策。
在住房短缺的时代,预售制提高了周转速度,有效促进了住房供给。然而,时至今日,预售制确实已经到了改革的边缘。
其三,房地产税收改革,既涉及房地产税,也包括与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收。
房地产税收在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未来如果增加房地产税,是否会相应降低现行的交易税费,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总的来说,房地产税收改革并非仅仅是设立房地产税那么简单,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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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铁饭碗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重要文件提出,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
近年来,山西、湖北、西藏、安徽、青海等地区积极推行人口较少的县份机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众多行政部门被撤并、精简,一些事业单位的编制也遭到缩减,有的县域的裁员人数甚至超过千人。
根据数据显示,在我国2000多个县域单位中,人口在20万以下的有400多个,其中5万人以下的微型县(市)有80多个。
然而,不论是人口只有10万的的小县,还是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县,其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总量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县直事业机构的数量动辄就有一两百个。
在某些极端的案例中,一些袖珍县城的人口仅有几万,财政收入也仅有数千万元,但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数量却多达100多个,财政供养人员更是高达6000多人。
瞭望东方周刊的调查显示,人口较少的县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供养入不敷出,财政支出主要依赖转移支付,财政供养人员比例不合理,事业单位存在“小、散、弱”等问题。
所以,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就成为大势所趋,精简机构和编制为主要方向:从事业单位到党政部门都在其列,缩减的不只是编制,还有领导岗位。
作为典型的山西浮山县,将35个党政机构精简为22个,科级领导职数由154名精简为128名,涉改县直事业单位由179个精简为40个,精简78%,涉改事业编制由1944名精简为970名,精简约一半。
未来,除非因为自然条件所限,或者肩负特殊的区域战略乃至国家安全使命,所有人口小县都有可能成为机构改革试点的对象。
事实上,地方政府要学会过紧日子,大扩张模式早已沦为过去,要适应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