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发布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公告显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TD/T1073-2023)(以下简称《规定》)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2023年3月5日起实施。该《规定》适用于城市层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应用,其他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也可参考执行。
《规定》倡导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共建共享、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等工作原则,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的定义与数据内容要求、数据采集要求、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应用技术流程、典型场景的指标与数据服务要求,并提出了城市安全底线、城市人口结构、城市职住平衡、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城市区域联系5个应用场景及其6个典型指标,鼓励城市在此基础上探索增加新的应用场景。
《规定》明确,各城市在运用大数据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时,应按照本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必要的数据校核。当数据采集、处理与质量控制,均高于本文件要求,并在多场景(高于一次)验证校核、分析方法成熟并经省部级以上(包含副省级城市及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人以上城市)政府机构采用的数据应用,可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服务依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但是,由于数据产存分散、数据类型繁杂多样、数据收集处理缺乏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效率。制定统一、融合、规范的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应用标准,重点加强对手机信令等具有强时间属性的空间数据使用规范,将进一步提高行业大数据应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更好支撑国土空间信息模型和规划实施评估等工作,助力“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