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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归零后,招商引资以何再突围?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2024-11-27

      税收政策归零后,招商引资以何再突围?

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背景下,2024年6月,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颁布,过往“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政策优惠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快见效”手段开始被全面清理,将深刻影响地方政府未来的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方法,迫使地方政府需要重新对自身营商环境、产业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审视。


       01   长期实践下‘’税收优惠、财政奖补‘’成为双刃剑

长期实践下“税收优惠、财政奖补“成为双刃剑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3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中第十条,针对各地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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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三) 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税收优惠、奖励补贴政策成为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整改的重点关注环节。博为国际作为产业规划咨询机构,在过往多年服务政府、产业园区咨询过程中,税收优惠与奖励补贴作为重要的招商引资手段,在产业发展初期阶段,各类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差距较少,税收优惠、产业扶持政策对加快地方招商引资效率、产业集聚、实现产业弯道超车起了关键作用,而受益于对企业经济账的支持,整体招商引资效果作用十分明显。

后期随着这一措施在各地铺开,大部分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来说尤其是三四线县级城市,招商政策持续“内卷”严重,因而造成地方政府恶性竞争与资源浪费,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成为产业发展的双刃剑。博为团队后续在近年的项目中发现,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招商手段奏效周期越发缩短,其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实际上已开始进入更注重产业生态构建的时代,而政策作为产业生态链建设的推动环节,在前期还是具有一定引导效果。

现在,783号国务院令的出台,预示着引导效果也将不再,原有模式在8月1日开始将彻底失效,招商引资模式迎来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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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公平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归零于公平

地方性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弥补中国各地方之间自然环境、产业条件的差异而造成的不公平,借由税收优惠政策平衡地方招商引资的公平性。

在改革开放浪潮带动下,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发展迅速,产业环境、产业生态链的构建都处于明显优势,若任由市场化的自动调节,资源将会持续向资本聚集(发达地区)、产业生态环境更优的地区倾斜,中西部、二三四线城市等欠发达地区想要获取优质的招商引资资源会难上加难,区位条件较差、基建设施不足、产业环境不佳等劣势会被持续放大,那就会造成这些区域招商引资的恶性循环。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与奖励补贴就是通过有形的手来弥补地方之间的差距的重要的手段,然而现在这一手段效果出现了变化,一方面是长期实践下,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负面影响开始大于正面影响,因政策导致的不公平也由此产生,另一方面是政策的持续亦导致部分地区产业发展虽扎根但也飘摇的状态,地区产业发展并不具备可持续性。

其次,国情的变化亦导致了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需要退出历史舞台。自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在对外交流圈持续扩大,全球化的贸易框架下,竞争愈发激烈,同时西方对中国持续开展的科技战、信息战等,产业链因人力成本而外迁等情况出现,中国产业发展面临巨大的压力。随后在经历新冠疫情时代,中国产业发展受到全球产业链割裂重组等进一步冲击,外部环境越发严峻,内修——建设统一大市场,是中国面对这一形势所提交的答案,意味着要需要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加强协同。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归零,意味着“卷价”时代过去,品质为王的时代将成为招商引资模式的新出路。

然而,当这些税收政策不再,那些资源条件并未如理想的中西部城市、三四线县城等欠发达地区,在招商引资的浪潮中,还能凭借什么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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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之下,地方产业首先将迎来一波洗牌潮

目前贵州省、江西省、广东省、上海市等超过55个地区开始清理废止违规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

1月,贵州省政府发文指出,加强财税优惠政策管理,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严禁出台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招商引资政策。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省各级不得出台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已出台的到期后不再执行,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严格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费”、乱收费。

2月,江西省最新公开发布文件要求,2025年前应逐步取消对所辖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功能区以及特定行业、企业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已经出台的没有执行期限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确定执行期限,执行期满后一律停止执行。

广东省亦发布“招商引资20条”,进行了招商引资体系的迭代,明确实施全市招商项目“首谈制”,严控各区通过“政策比价”洽谈项目。

近期,上海市正式发布了《上海市招商整改任务清单“二十条”》,要求立即清理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全面禁止“税收优惠政策”招商行为。

随着越来越多地区发布执行细则,不再存在的税收优惠空间,将会倒逼欠发达地区改善营商环境、完善产业链配套。而在此之前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将面临一波企业、产业洗牌。

首先被触动的是“候鸟式”企业与总部经济、注册地招商下的园区,该类企业因税收优惠政策而落户,其企业的搬迁政策是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的,简单来说就是优惠为王,而随着《条例》的执行,税收优惠全面暂停,对企业唯一的吸引力不在了,其它成本因素的影响将导致企业选择迁移或注销,届时税收下降是必然,同时亦将面临产业园区空置率突然大幅度上升的风险。

其次为前期因税收优惠而带动发展的区域产业,该类型企业虽然并不全因税收优惠、产业政策的扶持而落户,但若当地营商环境、产业链生态无法支撑产业未来发展所需,该类型企业短期内仍会驻扎,但势必将迁往产业生态更优的地方去,因而留给地方政府改善其营商环境、产业生态环境的时间也不多了,如何再次留住企业,是各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所需要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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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巨变下,以何再突围?

营商环境塑造是一个“长稳慢“的过程,禁止税收优惠与奖励补贴政策,无疑是让欠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削弱,同时过往税收优惠政策“短平快”的招商引资后遗症,亦让地方招商引资工作面临挑战。

然而现状与以前也并非完全一样,经历过税收优惠发力的年代,各地方政府、园区对企业需求的认知度是明显提升,同时亦留存一定的产业基础,招商条件与发达地区仍存在差距,但比过往有所缩窄。条例于8月1日执行后,政策招商的后时代正式开启,欠发达地区可以凭借“五个突围”打造招商引资新吸睛点。

以圈突围:独木难成,以圈建生态。欠发达地区普遍产业生态环境仍尚未成熟,仅立足于自身,对招商引资缺乏吸引力。都市圈的协同效应是区域产业合作交流的最佳示范者,欠发达地区在发展产业时,可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形成联合优势,打造区域经济共同体,实现发展共赢。

以优突围:择优而育,专链突破。地方政府可深挖留存企业,培育发展区内具有潜力的企业、产业和领域,提升其产业链上下带动作用。通过专链突破方式,把握产业转移的市场机遇,通过专业人才引入进行产业链规划与构建,实现产业链精准招商,优化传统产业结构,同步引入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以专突围:产业规划引导,以商招商。地方政府通过专业团队对地区产业发展现状、特点与优势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地方企业、资本向产业集聚发展,并进行招商渠道的拓展。借由以商招商、乡贤招商、商会招商等招商手段突破渠道限制,为区域招商引资打开新局面。

以资突围:引入社会资本,扶持重点产业。研发创新需求大的前沿型产业对资本吸引度尤其明显,如氢能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光电芯片产业等,地方政府可通过基金+招商模式建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模式,能有效推动前沿目标产业的发展。

以数突围:条件未跟上,硬件服务不落后。营商环境的建设含括产业生态平台、政务服务环境、企业招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层面招商软硬环境的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无疑对招商引资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而欠发达地区可通过财政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紧抓数字化发展机遇,提高招商引资的竞争力。 

随着条例的生效,“税收洼地”成为昨日旧梦,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的运营方正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对产业发展的前瞻视野、营商环境塑造、产业链生态圈的构建将成为其是否能在激烈的产业竞争中突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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